4008738978 | 4009926120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经典案例
拒执罪需要什么证据

2025-02-13   文章来源: 

一、拒执罪需要什么证据


以下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简称“拒执罪”)的证据可能涵盖的诸多形式,其中较为关键的部分主要有:


1.书证与物证。这包括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行为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涉及财产转移的交易记录等等。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行为人具备执行能力,同时也能揭示出他们是否通过隐藏、出售、转移、破坏执行财产或者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来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2.证人证言。证人可以提供关于行为人是否清楚了解应当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以及他们是否拥有执行能力的重要信息。


3.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于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及经过的详细描述,尤其是关于行为人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具体情节。


4.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专业人员针对相关证据所做出的鉴定意见,以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实行为人行为和心理状态的有力证据。


5.共同犯罪的情形。若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则还需包括各行为人之间的犯意联络、联络内容以及具体分工等方面的证据。除此之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以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查收集的证据等。所有这些证据在经过严格查证核实后,方能被视为认定事实的可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二、拒执罪立案申请书交到哪里


在当事人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这一特殊情况下,一般而言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当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之后,若当事人未能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此项判决所要求支付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该事项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一违法行为,无需经过当事人单独发起申请,人民法院便会直接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并作出裁决。


此外,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也可于前往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于现场进行填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院执行裁定书;财务情况和资金流向的相关证明文件;关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进行资产转移以逃避执行的详细记录;证人证言揭示其对案件相关事实的了解程度以及其具备的作证能力;当事人对于整个拒绝执行过程的详细陈述;由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以及现场勘查笔录用以证实被执行人的行为及心理状态;共同犯罪案件中涉及到的犯意联络以及分工合作的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当事人提出的调查取证申请等。所有这些证据都需要经过严谨细致的审查与核实,以便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真相。

上一篇:实务||民事调解书也能构成拒执罪
下一篇:“两高”:认定拒执罪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审查证据


首页 - 筑武介绍 - 律师团队 - 服务项目 - 新闻动态 - 案例展示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一起好平台
应清收名单公示